👀:釋憲最好
☝:所謂民主自由法治也是願賭服輸!
🐺:笨蛋狼又來了!笨是因為網路社群臭文談政治最笨了…極可能現實生活中本來朋友就很少了,在網路世界中也越來越少…XD…
但狼就是忍不住想要「道聽狼說」一番。
執政黨覆議案當然一定失敗啊!天下雜誌說閣揆卓榮泰「放低身段」請立委支持覆議…狼從公視新聞畫面來看,實在看不出是那裡「放低身段」了?(我藐視國會了嗎?)
當聽柯建銘說啥「六壯士」時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他也知道「絕不可能」也很清楚「結果相同」,但民進黨非得繞這條路不可,主因就是「能拖延就拖延」;表決前的冗長討論無法拖,現在就靠覆議和釋憲來拖,釋憲期間還要申請「暫時處份」來拖。
其實國會本來就有「聽證權和調查權」,只是範圍到底在那?因為台灣算是民主制度的新生,制度上一直有模糊地帶存在…加上五權分立的職權不確實與司法無法改革獨立,讓監察與司法等同行政下屬一樣…
所以大家要先認清一件事,那就是:「不要以為各黨是在為民眾爭取權力或維護民眾的權力」。
現在檯面上的事都是各政黨政治鬥爭罷了。
國民黨急著磨刀霍霍為國會爭這二權就是「針對三案」而來的,這三案就是「超思雞蛋、高端疫苗與BNT」。
因為這三個案子,交給了監察院和司法院卻都「不作為」,質詢官員也都「不合作」,所以趁現在是國會最大黨時,要用這三個案子來修理執政黨;當然是政爭拉下對手為主要目的,查弊為次。
相對的,民進黨一再阻撓與拖延也就是為了這三個案子能夠就此打住讓大家淡忘。
雖然狼認定這法案就是政治鬥爭,但有些似是而非的議題仍需搞清楚才是,例如:
👉:立委黃捷也認為,「反質詢」、「藐視國會」、「社會相關人士」等條文用詞相關定義不清,造成一般民眾、公職人員、官員等都可能是受罰的對象,已經嚴重侵害人權。
所以可見民進黨立委其實也是認同國會有聽證與調查兩權(因為這本來就是民進黨在多年前在野時所提出來的),但是對於相關名詞定義有疑慮。
所以青鳥的訴求未必等同民進黨的訴求喔!
而為何國民黨硬要把一般民眾(社會相關人士)也扯進來複雜化呢?其實這就是上述說的,這次國民黨要鬥爭的三個案子中,超思和高端的負責人或相關人都是民眾,如果兩權不納入社會相關人士的話,案子根本辦不下去。
👉:藐視國會罪!誰說了算?
青鳥活動中的訴求說帖中有關藐視國會一罪中的「官員被認定"虛偽陳述",或是一般民眾"拒絕配合聽證調查"」都是由立委說了算…立委好像皇帝?
其實我們可以看天下專欄中法律專家的看法:
~「國會追究人民或官員的法律責任時,也必須承擔政治責任」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解釋,一旦新法上路,無論是官員被認定「虛偽陳述」,或是一般民眾拒絕配合聽證調查,都要經立法院院會決議才能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或處以罰鍰,也就是有過半數立委同意才能追究責任,必須接受選舉檢驗的立委,做決定時勢必會考慮主流民意,不至於恣意妄為。~
狼是認同天下專欄的這個觀點…除非你對整個國會已經完全不信任了!
天下還說:
~就算立委鐵了心做出決議,遭以「虛偽陳述」罪移送的官員,仍得由檢察官決定犯罪證據是否足以起訴、起訴後再經法院判決是否有罪,立委無權置喙;民眾遭到罰鍰如不服處分,也可在兩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也就是說就算國會認為有官員「藐視國會」,最後還是由「法院」來認定是否有罪,立委無權置喙。
而民眾若拒絕聽證調查被國會認為有「藐視國會」時被罰鍰,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後面這一點在青鳥的說帖中寫的是較極端,記得其是這樣說的「如果你住在台東,被國會判藐視國會罪時,還得遠遠的到台北市來提行政訴訟」…
其實狼是這樣認為,如果被國會要求到場聽證調查的人,絕對是轟動政壇的大案子(相信國會不是吃飽撐著要幫檢調辦案),會涉入這種大案的人,就算從「台東到台北」也不算遠…這樣子說應該沒錯吧!
再來就是若針對這一點的話,也可以修改成有利人民的「行政訴訟不必在台北」…在台北的原因是因為立法院所在地…或許可以修改成人民的戶籍所在地之行政法院!(不過狼承認不懂法)
又或者這種行政訴訟若成功的話,可以有類似國家賠償法的補償。
總之,會涉入國會開聽證調查案的人,台東與台北的距離應該不是什麼大問題。
👏:最後…記得狼和有不同觀點的同學討論後覺得那就「釋憲」吧!
同學問了狼一句:「那釋憲結果,狼你能接受嗎?」
他會有此一問是因為現在的大法官也都是由總統所任命的,所以國民黨很可能也會不服所謂「釋憲」的結果!
但狼的回答是:「狼當然會接受」。
因為現在的台灣已和兩蔣國民黨專制獨裁時不同了,既然有遊戲規則是「表決、覆議、釋憲」…那就照規則玩下去!
這就是狼開頭標題說的:民主自由法治,願賭服輸。這就像國民黨現在是國會最大黨,表決聽多數的,但是若大法官因是執政黨提名的,表決自然也是聽多數的…願賭服輸。
就算大法官說的是歪理,但不是學法的狼又怎能說自已的想法是正確的呢?就算不認同,但大法官釋憲說了算,大家都該接受。
不過依林濁水先生觀點,就像早年特偵組釋憲案一樣,大法官可能會兩邊討好各打五十大板而已,就是「部份違憲」…
但這部份違憲…接下來就不知又要怎麼搞了!
PS美國最近好像也有大法官否絕婦女生育自主權一案,狼也不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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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4-0622
--------------------------------- *天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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