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性與感性,熱情與激情
☝:若事事你都同意,那鐵定是出問題了!
🐺:記得在一篇不知是寫管理或是心理的書或專欄中看過一句警愓的話…大概就是說在一個組織裡全部都是贊成的論調的話,那這個組織一定是出問題了!
其實這拿來套用在民眾對的政策與政黨的支持度上面也一樣適用。
每個人都有自已偏好與厭惡的政黨,這無可厚非;但是對於「政策與法案」,理論上應該忘卻政黨這個喜惡因素。
假設一個政黨的所有「政策」與「作為」,你或我…全部都認同與接受,那鐵定是出問題了!而且問題不在於政黨,而在於…你或我。
因為每個人的成長環境、求學經歷與工作背景都不一樣,所以怎麼可能有一個政黨的「所有想法與行為」都那麼剛好和…你或我…都完全相同?
正常的情況下,一定是有些政策你贊成,有些政策你反對。
這就像是狼也反對各政黨在國會上的「黨意至上」…違反黨意者開除黨籍。
就拿核電來說好了…所有國民黨都擁核?所有民進黨都反核?
這怎麼想都不合理,對於核電一定有各種不同的聲音,就算是在相同的政黨內也一樣。
國會的立委代表的應該是你這個選區的選民之民意,而不該是所屬政黨的「黨意」。
所以狼一再認為國會表決是「對人需匿名」(例如選正副院長),但「對事需記名」。
一樣拿核電來說,民選的國會議員在表決時就該清清楚楚的表明是贊成或反對。
而這個「贊成或反對」,就足以讓其選區的選民來決定是否要「罷免」他。
假設這位立委在選舉時是主張「反對核電」的,最後當選了!但在國會表決時服從黨意變成「贊成核電」,那麼這個選區選民自然有權力來「罷免」,當然…罷免成不成功是另一件事了。
反之亦然。
所以…在討論國會衝突的各項法案及政策時,民眾應該先拿掉政黨名稱,先想想…
「為什麼要提這種政策?」(要先知道原因!)
「這樣的做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實非民眾所能了解)
「你支不支持這項政策?」
最後再把政黨名稱列入(這其實蠻難的,現代人一般是先看政黨)。
如果…你或我…發現總是對某一黨的政策完全反對,而對某一黨的政策全部贊同;那就絕對…你或我…有問題了!是不是待在同溫層裡聽相同的論調被洗腦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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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4-0718
.🏃. #迎風慢跑 24-0718/6.6/1511/11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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