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遊戲規則
☝:你接受嗎?
🐺:由於台灣無效能的五權分立憲政,讓司法與監察無法發揮功用!於是這次朝小野大的國會自然伸手要聽證權與調查權…
那麼這是國會改革?或是國會擴權呢?當然雙方陣營都各說各話,但大家須明瞭的是民進黨並不是反對國會聽證權與調查權,這甚致於是其早年的主張…現在的說法是「反對這種鴨霸式的舉手表決通過」「反對沒有逐條討論」。
這也是和老同學討論時其所提的重點…並不反對,但不贊成用這種方式三讀通過…所以其實是改革或是擴權?這個答案就很奧妙了!
和狼持不同觀點的老同學也提了一點:「那如果釋憲結果出來,狼會接受嗎?」
狼的回答是:「當然接受」。
因為狼…其實也是說大部份的人,不管贊成或反對者…都不是學法律的!所以講白一些就是法律小白,很可能連聽證權和調查權是要幹嗎的都不知道吧!那又怎會知道這個權在國會的分界點在那裡呢?
但其實大家要知道的一點是…國會可以提「藐視國會罪」,但這個罪成不成立還是由法院所判,而不是國會說了算…也就是類似說「國會可以提告藐視國會罪」,但審判仍是由「法院」審理成不成立。
這也是狼最近看了許多的專題報導才知道的,但一般人都聽信了這個法會造成「國會是太上皇,說你藐視就是藐視」,其實不然…國會只是一個「按鈴申告者」,後續是法院的判斷,其實這種審理可以考慮交由「國民法官制」來審理。
而現在國民黨開始動起了不信任大法官的主意,起了風向球說「大法官可能不公正」…會有這種說法是因為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而同意權在國會;但在前面八年小英的執政中,民進黨是國會的老大黨,等同大法官的提名與同意權都操控在民進黨手中。
但狼認為國民黨應該接受「任何」釋憲大法官會議的結果…這就是遊戲規則。
因果循環…國民黨可以舉手表決通過此爭議案是因為現在「國民黨佔國會多數」,那麼現在的憲法法庭大法官立場爭議也是因為當時「民進黨佔國會多數」。
所以願者服輸,請遵守遊戲規則。
民進黨以冗長發言、消極參予法制委員會、要求逐條討論來抵制「此法」…算是遵守遊戲規則邊緣。
國民黨以舉手強行表決通過「此法」…也算是遵守遊戲規則邊緣。(且看這次罷免修正案就知道為何要佔領主席台,為何不能坐在坐位上按表決紐,為何只能舉手表決?)
所以接下來民進黨要求大法官釋憲…當然也是遵守遊戲規則。
故也請國民黨現在也少對大法官憲法法庭說屁話,願者服輸,就遵守遊戲規則吧!
你不能說你在國會佔多數時所做的事符合遊戲規則,而說別人在國會佔多數時所做的事就不符合遊戲規則啊!
狼查了一下大法官的資格如下: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
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具有前項任何一款資格之大法官,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
也由於現在國會是朝小野大局面,日後大法官的接替也會很難產,因為總統提名人選要立院同意才能通過,這就有別於完全執政時期了!
當然這會造成混亂…但也不可諱言也許這樣才能選出真正適合的大法官,因為這個人必須是朝野都認可的人!
但…換個角度想…朝野都認可的人,真的是好的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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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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