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 星期二

👀:泡溫泉自由權


☝:詐欺犯的人權特別多



🐺:最近學到最震撼的一個名詞叫「侵犯泡溫泉自由權」。


狼看到時笑了…或是說笑不出來!真不知鍾文智的辯護律師提出這個名詞時自已有沒有失聲笑出來?


更好笑的是對律師提出的這個名詞,法院和檢察官還要很認真的回答說這個電子腳環和手環是「防水」的?


假設這種辯詞可以成功地不必戴電子腳環及手環的案例的話還得了!因為我們看所有法庭攻防的電影情節會知道,歷史的判例是會影響到後面的審理的,所以學法律都必需熟背歷史重要判例。


假設這種「自由權」成立的話,根本電子腳環手環都不適用了!因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沒道理億萬富翁鍾文智有此權,而其他犯嫌無此權。


狼認為提出這個「侵犯泡溫泉自由權」的律師是可恥的,而且這個職業恥無極限。


法官有沒有接受這個律師提出來的「權」?狼是不知道;但是鍾文智則確實是在無電子腳環及手環下棄保逃亡的!


俺想請問法官涉及四億詐騙的嫌犯,用幾千萬或是一億來交保…是你的話,你不逃嗎?


所有重大經濟犯詐欺犯的「人權」幾乎都是向律師及法院用「錢買來的」;所以沒有錢的犯嫌幾乎沒啥人權。


這個案子聽說是一連串「不可能的失誤」連結而成,所以被逃亡的!所以若說法官與檢警沒有收錢放水…狼是不相信的。


若有人要說這是典型的莫非定律 / Murphy’s Law: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的話…


狼還是不信,因為直接認定法官有問題比較簡單。


是的,狼就是這種牽涉到錢或政府高層的大案件不信任司法的簡單動物。


雖然說「絕無相對關系」…但是鍾文智之前曾請過的律師為現任大法官(依媒體報導)…對,這二件事雖然無關…


但是,狼對大法官的認定是要「絕對正義」的象徵,要超出任何可以想像的問題都沒有才對!


所以日後對於大法官的見解,狼現在也只能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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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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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犯潛逃經典! 鍾文智影響力翻天…除聘尤伯祥、也聘司改委員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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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談        ☝:只談了個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