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推定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最近趕了好幾本書…哈比人、有罪推定、雲端的咕咕國…是因為前幾天很幸運的到圖書館時正好新書上架,現場讀者優先,所以挑了四本!
但之前提過新書剛上架時無法線上預約,只能現場借,但只要一借出,其他讀者就可以線上預約了…所以回家一查…媽媽咪啊!後面都排一堆人了(也就是不能續借,得趕緊看完)。
其實狼在現場時有看到哈比人和魔戒全套,但狼只借了哈比人…這是新版本!大家都知道台灣最早的魔戒是聯經出版朱學恒譯的(據說這就是他致富的第一筆金),但這個新版本是由雙喜出版李函翻譯。
狼當然不是那種讀者達人可以分辨出二種版本有何不同,不過最大的差異點就在於書中主角的名字:早期翻成「巴金斯」,但李函版本翻成「袋金斯」…據說這是為了符合原作者托爾金在書中的原意「Bag」…不過基本上不影響狼看故事啦!
今天要提的是第二本看完的「有罪推定」,作者是黃致豪…是一位刑事律師!他把台灣幾件重大刑案當原型而改寫成六個故事,狼並不確定這幾個刑案他是否有參予,而有些故事很明顯的可以聯想到原先是什麼案子,但有些實在沒印象。
這六個故事都有一個相同的男主角律師…高大帥武功高強且富滿了正義感…應該是為了改編成電視劇而設的伏筆吧!
既然是刑事律師,自然就難免會接「為犯嫌辯護」的任務;而不管是書中或現實中都一樣,為嫌犯辯護的律師總是會「不被一般人接受」…
「你為什麼要為這種罪大惡極的壞人辯護?」
我們台灣人現在受大量歐美的電影、影籍、小說…種種的影響,慢慢的都懂在法律上「無罪推定」的這個假設…
簡單的說就是「如果沒有證據」,那麼不管事實再怎麼明顯,再怎麼用膝蓋想也知道,都不能讓人入罪。
其實現在柯P一案很可能也陷入這種膠著…好像檢方再怎麼偷偷放話給獨家媒體,讓大家看了後就已經未審先判直覺認定他有罪了…但是到現在還在法律戰,很可能就是少了可定罪的直接證據(據說就是少了橘子)。
所以書中這位男主角律師在台灣法庭內外都會遇到「不友善」的法官與檢察官、及「一般民眾」;因為台灣的社會價值根本就「不是無罪推定」,講的難聽一點是不只沒有無罪推定的思維與態度,而且更是用「有罪推定」的先入為主觀念來看案情了!
這有很大的差別:
無罪推定是控方必需找到有罪的證據,刑事案件的控方通常是國家機器,擁有相較下幾近無限的權力。
有罪推定卻是被告的一方要找出無罪的證據,但是被告的一方往往是在收押中,是極端沒有行動自由的。
看完此書時,正逢連幾天播出「剴剴虐童案」的開庭新聞;竟然有許多的民眾一早去排隊為了要旁聽,當然也有許多團體拿了許多標語前往。
這就和書中的一些案例場景一樣,在媒體的報導下,幾乎輿論一面倒就是「虐童唯一死刑」,可以想像在法庭中會是什麼場景。
這讓人不禁想到在這種情況下,法官或國民陪審法官真的可以抱持著一種「無罪推定」的態度來看待案情嗎?
然後現實的社會是剴剴案中的保母一律「否認」…
但是當第二次開庭時的證人「外籍看護」以及「醫院醫生」都出面作證後,犯嫌變成是「證詞下的都認罪」其他仍否認。
據報導這應該是律師團的策略,把否認不掉的先承認就好…(當然這也是媒體觀點,因為我們無從得知律師團和當事人的計劃)
從這證人的證詞中,很難讓人不義憤填膺…怎麼會有如此「殘忍之人」!真的這樣對待小孩是比野獸還不如…
這就就會讓人(狼也一樣)根本不想管什麼「無罪推定」原則…
只會想把這種極端殘忍無情又不認錯的犯罪者直接伏法啊!
無罪推定原則離台灣真的還很遠…但狼也很懷疑歐美先進民主國家真能做到嗎?
或那只是一種理想?因為大部份的人還是希望…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來世再報,就是沒報。
正義要來,請現在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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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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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蛾
🐺:蝴蝶和蛾分得出來嗎?簡單的說…飛來飛去的過動兒大部份是蝶,喜歡停下來不動的宅女大部份是蛾…這是不專業的分類。
.🐺. #雷特的美麗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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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風慢跑 25-0502/8/1600/12434
🐺:這星期跑四次了!希望好天氣能持續到明天。
----------------------------------- . *誰背叛了托爾金?從《魔戒》爭議談翻譯「忠於原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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