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 星期三

👀:怪現象 


☝:柯P案與邱佩琳 



🐺:最近有關注柯P案者應會注意到一個人:邱佩琳。她目前是基隆市副市長,狼之前對此人毫無印象!


現在才知道她是政二代,其父親是國民黨大老邱創煥…五年級同學應該對邱還有印象,他當過內政部長、行政院正副院長、省主席以及考試院院長。


而邱佩琳則是民眾黨創黨元老。


最近新聞提及她到法院作證在幫民眾黨募款時曾轉交三筆的政治獻金給柯文哲:


第一筆向信義房屋周俊吉募款,後由周妻(亦是邱的 30 年好友)拿一袋現金到邱家,邱放在自家一樓管理室,並通知柯P派人來取走,但不知派的是誰。


第二筆向文華東方林命群募款,邱說林派祕書拿一袋現金過來,她同樣放管理室並通知柯P派人來拿;但林命群作證時是表示「是請邱佩琳到文華東方拿錢」。


第三筆…邱說謝國樑的母親林曼麗是柯粉,2022年柯P到謝家集團的新竹購物中心演講,林曼麗聽完後很支持柯的理念,並拿200萬給謝國樑,請邱佩琳轉交給柯P,謝交錢時告訴邱「這是媽媽的企業要捐給民眾黨」。


她將原封紙袋拿到北市府11樓市長室,親手交給柯P,當時只有她和柯在場,柯P只說「謝謝」,沒有多說什麼。


邱說,這三次轉交金錢,她都沒有打開袋子數錢,不知道他們各捐了多少錢。


現在新聞都說這三筆各是二百萬,共六百萬元。據報導這六百萬似乎沒有進入民眾黨的黨庫,很可能被柯P給私吞了,這是政治獻金的侵佔入已罪。


柯P目前涉入的有兩案:京華城案和私吞政治獻金案。


但大家要依法依律…一歸一二歸二而不能混為一談…


京華城案看來有點進入膠著,因為後續有許多深水證人的證詞就算不是直接對柯P有利,但也對「檢方不利」…


而以無罪推斷原則來說,對「檢方不利」…其實就是間接對柯P有利。


而邱是以「京華城案」被傳喚當證人的…為啥呢?


據說就是檢方要以柯P的excel檔中這六百萬的記錄方式來求證檔案中的「小沈1500」就是表示收了一千五百萬。


其實以上的真真假假都不是狼今天臭文的重點…


今天的重點在於「為何會有這六百萬沒有在民眾黨政治獻金檔案中呢?」


狼並沒有要幫柯P講話…因為狼要挺的不是柯P,而是希望台灣有第三與第四勢力!


你拿現金給柯P說是政治獻金…這叫「害柯P」,這叫「考驗柯P」!


要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就應該拿給民眾黨收政治獻金的「正式窗口」,而且應該要有收據,這才是一個正確的「支持方式」。


把現金拿給侯選人本人,而且還說轉交的金額數目不知道,這完全就是一個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對,這就是害人的壞事。


邱應該是要向柯P來邀功表示:瞧!募款我多麼厲害啊!


這三家企業都有問題,為何會用這種方式來政治獻金呢?用這種方式連稅都不能抵免啊…


個人的政治獻金,對特定參選人不得超過十萬,對所有參選人不得超過三十萬。


企業的政治獻金,對特定參選人不得超過一百萬,對所有參選人不得超過二百萬。


很明顯的…邱的這三筆募款都符合後者,也就是這二百萬是可以抵稅的;但透過邱的這種方式則是暗中的,無法抵稅。


當然…也有可能這三位商人因為害怕「企業被政府打壓」而不敢以公司名義捐款,所以是個人的錢捐款,但超過法規的三十萬元,所以只好用這種「偷偷摸摸」的方式。(不過別忘了,謝國樑說「這是媽媽的企業要捐給民眾黨」的喔!)


所以狼今天要講的怪現象就是:


如果挺民眾黨,卻用上述這種方式捐款的話…那叫「害人害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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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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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


🐺:這巷口水茄苳的花季太驚人,晚上經過時香氣實在太濃…感覺有點妖!清晨經過時,地上的落花就像花地氈一樣厚。


.🐺. #雷特的美麗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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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風慢跑 25-0814/8/1637/1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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