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覆議
☝:不懂…
🐺:卓內閣又將對國會三讀的法案提出第八次的覆議…
「覆議」是指行政機關認為國會通過的議案有窒礙難行之處,請求國會重新審議的憲政程序,是行政與立法兩權之間的制衡機制。
但這很奇怪…說是說制衡機制,但完全看不出有啥制衡作用哩!狼可以打包票這次的財劃法提覆議絕對百分百被否決,因為國會投票的人都是一模一樣的同一批人…
這樣可以推測一定被否決的覆議到底有什麼用?到底是那裡制衡了?(除非是像上一次財劃法修法的公式有誤,提覆議還可能通過…但上次執政黨發現公式錯誤也故意不說破,也不提覆議。)
覆議一定被否決(維持原議),釋憲現在也被大法官人數卡住…
現在執政黨的「室礙難行」可以說都是自已造成的…不管執政黨的論調是否正確,都已經被「自已把路封死了」。
明明知道自已在國會是少數票,為何什麼法案統統都決定要「硬幹」?這不用算命先生來預測,狼就可以告訴你結果。
台灣就算不是內閣制,但明擺的遊戲規則議事規則就是這樣,你的任何法案還是得經過國會三讀同意才行…你怎麼可能不和在野協商或結盟就成功的推動法案呢?
這樣硬幹就等同無法有作為(不作為),怎麼對得起想支持你的民眾!
覆議也是一樣,如果不先和在野協商或結盟就提覆議…在根本是同樣投票人馬的狀況下,怎麼可能會有改變?
台灣的這種政治制度,狼認為是有缺陷的…狼主觀(且不專業)的認為還是「內閣制」會比較合理,由國會的多數黨或聯盟組閣似乎比較不容易有這種「執政癱瘓」「執政植物人」的情形發生。
去年十二月的韓國前總統尹鍚悅就是陷入這種困境才挺而走險想戒嚴推翻國會…結果入獄…這是錯誤的示範!
要推翻國會最合法的路就是解散國會改選…但是現在連跛腳執政的民進黨也不敢提…這都是國會議員自私的不敢再次面對選民的選擇。
包括這次賴總統提的 1.2 兆國防特別預算也是一樣…狼雖然支持,但也可以打包票絕對不會過關,這也形同是空包彈芭樂票(當然…這也有可能就是故意說給美國聽的,因知道一定不會過,然後把責任推給在野)。
現在等於是要經過國會同意的案子或預算,執政黨在沒有先和在野協商或結盟的狀況下,是絕對不可能過關的。
不協商、不結盟…結局就絕對是空轉。
空有理想、原則…卻沒有獲得合法權力去做而無作為是沒有用的…那應該就是所謂的
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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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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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
🐺:地球是彩色的,人生也該是。
.🐺. #雷特的美麗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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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風慢跑 25-1204/8/1656/12825
🐺:今天穿長袖長褲晨跑了…十二月了,是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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