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 星期五

🎬:【 十二怒漢 】/ 12 Angry Men


🐺:思及台灣司法審判制度革新



十二怒漢…聽起來像是美國西部動作片吧!其實在播放一開始時,狼也是這樣期待的…卻沒想到這是一部美國陪審團的故事,和西部牛仔完全無關;那為何狼自已圖書館預約借來的片子,自已卻不知相關內容?


這是因為很可能是之前看雜誌或書籍論及台灣的司法新制度國民法官時,文中有述及此片,當下就預約了!而當到手又輪到其放映時(因為狼借很多片)就已經忘了當初為何借此片。


這是一部黑白的老電影,此片後續還曾再翻拍三次:一次是彩色,一次是俄國,一次是中國…這讓人有點訝異,專制如俄羅斯和中國難道也是採用陪審團制度了?(香港則的確是,因為被英國統治過)


看了後不禁令人為台灣的新司法制度「國民法官」捏一把冷汗!因為「如果陪審制度是對的方向」,那麼台灣就落後英美超級久的了…要知道這是一部黑白片啊!


其實美國陪審團從被英國殖民時期就開始了,意思是說在美國尚未獨立前,英國就是採取陪審團制度了。


為何狼會捏把冷汗?因為狼也認為「法官」在「道德與判別是非善惡」的二種能力上都不見得比一般人來得高,基本上台灣的法官可以說是「會考試的高手」才有資格當罷了!


但是…不管一個人是什麼原因有了法官資格後,他會受到「當法官的訓練」;這個訓練基本上就區別了法官和百姓之間的差別。


什麼是「當法官的訓練」,基本上就是對於證據的「能否接受與否」。


說真的,沒有受過司法訓練的人很難不受法庭上雙方攻防中檢察官與律師各為已職所說的「話術」與「騙術」。


這部好看的片子場景超單純,故事全部都在陪審團室裡面。


一開始十二位陪審團員(Jury)在法庭攻防後走入陪審團室裡,很輕鬆的說這個案子也太容易判了,因為證據太明顯了,還有一位直接目擊證人,一位間接目擊證人…這是一件拭父案。


其中一位還笑著說等大家判完還可以吃個晚餐,晚上還趕得上職棒大賽。


十二個人很快的投票…結果是十一人很快的判有罪;但大家都知道,美國的陪審制度是必需陪審團中的每個人都達成一致的「是或否」,並不是「少數服從多數」。


如果不能十二個人都有一致的決定,那麼就會變成「懸判」,那就很可能要重選陪審團重新審理。


而這位唯一的反對者就是亨利方達所演,他提出了他的一些疑問!


這時你會發現,所謂司法中的證據,只要有一絲絲的疑問…就不能視為有罪!你可以想像成「寧可錯放一百,也不能冤殺一人」。


一個「鐵證」…只要有一絲絲的問題,你就不能因這個鐵證而判;這是一種司法訓練,一般人不可能沒受過這種訓練就被要求有這個能力。


由於他所提的小小疑問,造成每一次的投票,都讓投無罪的票增加!所以劇情的張力就在雙方不同意見的劍拔弩張對話中…


而到了最後…竟然變成了十二人都投「無罪」了!


但是他們十二人也慢慢的厘清所謂陪審團的職責…他們都很清楚「很有可能是這位不良少年殺了其家暴的父親」


但是每一項本來他們在庭上所認定的鐵證,其實都是有問題的!所以就算他們認為這位嫌犯的確是兇手,但是這些證據卻不足以百分百證明之!除非有更明確的證據,不然的話…


以陪審團的職責就只能判無罪。


俺覺得這種司法所謂「必需先以無罪推斷,除非有明確證據…」真的很難,由其對一般沒受過司法哲學訓練的人而言。


但若這陪審制的方向是對的,晚做總比不做的好…現在已經落後英美日這麼多了,就現在開始讓人民接受這種制度及訓練吧!


一開始一定會一團亂的。


台灣現行制度是採三位法官與六位職業法官一起審判,有罪的判決必需至少有六票同意票,而且法官和國民法官都必需有同意票。


說真的…若那天被選為國民法官參予審理的話,狼真的會非常惶恐。


你呢?很推薦大家看這部電影喔!俄語翻拍的叫「12怒漢:大審判」,當年有角逐奧斯卡最佳外語片,圖書館有,當然也要預約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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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戲說狼語 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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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司法院國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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