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衝突的必然
🐺:原來從選舉結果就應可預則得知
藍白挾人數優勢就是要三讀「國會改革」,綠也明講若「國會擴權」絕對提釋憲;現在結果也如照劇本般演出。俺是覺得劇情這樣也不錯…為何?
因為現在如狼般非有法學知識的民眾,硬是被兩造的同溫層給應聲要切割成兩派,兩邊(皆有法學碩博士喔)都各說各說各認為自已是正義的一方要和惡勢力來對抗!
一般民眾沒念法律也不清楚幾權分立更沒能力分析世界各國國會職權比較,與其這樣被兩派同溫層牽著鼻子走,不如讓專業的大法官來釋憲(美國稱司法審查)。
因為萬人街頭陳抗是一種民意,但國會席次也不可否認也是民意…四年前席次是民意,四年後席次仍是民意。
民意是比宗教更令人信服的現世因果報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過去四年社會狀況產生現在的席位民意;然後接下來四年的狀況也會產生四年後的席位民意…不是不報啊!
釋憲結果一翻兩瞪眼:違憲就請立院修訂再說,合憲就請執政黨乖乖配合。不過狼大膽預測就算釋憲公佈,兩黨一定依舊不依,仍會對大法官產生質疑。
但是讓狼萬分不解的是依各媒體的分析都指出「釋憲曠日費時」!為什麼?
這不是司法院展示司法獨立的最佳場景嗎?狼覺得事有輕重緩急,像這種國內大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就該優先討論來判決,應該要規定二星期內就要有結果,就算是條文較多的話,最多一個月就要公佈結果。
如果司法院連這種事都要拖而不能速審的話,就難怪人家質疑五權中的四權都是執政黨的。
而前篇提到公視有話好說中兩黨各派一人來說明自已的主張時,狼才知道原來藍白會硬上又快又急的想通過聽證權與調查權這些法案是有「針對性」的!
這起源來自他們對「高端疫苗採購案」「BNT疫苗爭議案」「巴西雞蛋小吃店進口案」的質疑,向相關單位問不到也要不到資料,連高端這民間公司也不鳥他,然後按鈴移送檢調與監察院也如石沉大海毫無消息,所以這次好運拿到多數席位,見機不可失就硬要將此法案強渡關山拿來現宰現用。
也難怪民進黨也鐵了心絕對不讓法案過…如果說這三案真有問題被抖出的話,那麼本來四年後妥當的賴清德就很可能被波及。
真不知該對國民黨說事情過了就算了,要往前看!或是支持他把機密真相挖掘公開。
就連所謂的「反質詢」也是有歷史上的針對事件…那就是「衝衝衛的蘇貞昌」啊!
節目中那位立委就提到當年質詢蘇院長時,蘇就以跳針式的反質詢來避答…這件事大家應該多少有些印象…就是蘇院長在立法口槍舌劍力戰群雄,雙方吵成一團。
其實狼覺得所謂「藐視國會罪」應該要改名也要修正,因為在法律之前是所有人一律平等的,用藐視兩字…好像國會議員高人一等似的,這不對。
誰都不該藐視誰…但也可以說是「誰都可以藐視誰」,對不!藐視是個人主觀,何罪之有?
國會要的應該是「妨礙國會調查(或妨礙國會聽證)罪」,這才是正確的名稱。
因為就狼的了解這條罪是在國會的聽證會或調查會時說謊,或拒絕提供、隱匿相關資料所觸發的…所以這應該不是「藐視」而是「妨礙」。
還有就是這個妨礙調查罪的成立與否也不該由「國會自已組委員會來判定」,因為這就真真正正是球員隊友兼裁判了。
如果國會在聽證與調查時覺得相關人員說謊或不合作,可以移請司法調查這個「妨礙調查罪」成不成立!
而且若擔心司法院淪為執政黨的附庸的話,可以把這種妨礙國會調查罪的審判交給新的制度「國民法官制」來判,這新的陪審制有三位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應該足夠代表民意了,而且這類案件要速審速決。
如果國會議員在聽證與調查會上先用藐視或侮辱相關證人的態度來問,那自然就別怪證人用同樣的態度來回應,這個由國民法官來認定會更公正。
當然,國會有權要求這種妨礙調查罪也需速審速決以利聽證與調查會的順利進行,一星期內由國民法官制來判決不為過吧!
這個只需國會錄影來審視,不必如其他刑案一樣需要相當多的證據,一星期都嫌多呢!
法律非常複雜,還有一條路是覆議,現在來看覆議後的結果是一樣的,只是拖延戰術罷了!
所以其實也可以看出民進黨到底是覺得違憲?或者只是想拖延法案罷了!
如果走覆議到最後可以解散國會重選立委,其實也是不錯的劇情發展…不過…哈哈,理論上是不會走到這裡,因為雙方都沒有把握重新選立委的結果會是如何?
是比現在好?或是更差?真的很難說…和四年後一樣難說!
民意…就和股市一樣,專家都可預測;但預測就是一個屁。
.
.
.🐺. #道聽狼說 24-0529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