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的擴權改革
🐺:各國的國會政黨比例…
記得當年書架上滿是黨外雜誌的老爸總會一手拿著國民黨賄選的錢,而另一手拿著自掏腰包更多的錢給狼,然後語重心長的說「投你自已想投的,但培養在野勢力很重要」。
若老爸還在的話…審勢現今台灣政局,他又會給狼怎樣的建議呢?又如果狼要給下一代建議時又該說什麼呢?
其實這是一個很矛盾的說法,因為在自由時代,上一輩是否千萬不要給下一輩任何建議,而讓他們自已去成長去學習去選擇才對呢?所謂建議…請先想想,自已是否已經先入為主的認定自已的觀點是「絕對客觀絕對正確」了呢!在這樣的思維下,所謂的給下一代建議也不過是一種洗腦的他種說法罷了。
建議不好…那討論總可以吧!哈哈…這你就要自我判斷了…如果你有如大海的胸襟可以接受萬一和你完全不同觀點的論調時…或許小孩們都沒有自我的想法時…也許可以!不然的話,就只會造成親子糾紛而已。
就拿老媽和狼的日常對話為例…以前母子倆同仇敵慨時就算談政治議題時也相談甚歡,但日前狼才批評幾個民進黨的缺失時就被罵「賣台」…Orz…讓狼好是生氣…哈哈!母子胸襟都還是不夠。
現在爭議的國會改革…有人喜稱國會擴權…合不合法?自有司法或是憲法來評定!但合不合理則是非學法的吾人可以LDS與放言的地方。
美國是三權分立,台灣是五權分立;但實際上台灣的考試與監察算是被閹割來湊數或附屬的罷了!所以認真來講,台灣應該走的仍是「行政、立法與司法」的三權分立。
現在立法院要把原本的聽證與調查權擴大,因應這個擴權則必需明訂所謂的貌視國會罪(談到這個,看到許多人已經先入為主的把「我貌視國會」綁在額頭上,讓俺有點難過,至少先去了解再綁會比較恰當,不然就有些意氣之爭了)
而這個聽證與調查權的擴大是不是搶了三權分立中的「司法權」呢?
因為立院原本就有這些權了,故兩陣營的爭論中,綠營是說這聽證與調查的擴權是違憲的;而藍營是說這擴權是把原本破碎的權給完善了。
國會的權力和歐美相比是否太大了?這個在前幾次的臭文中有稍微探討,但這個水真的太深了,不是學法學政治的,真的很難厘清。
但是聽證權、調查權與藐視國會罪…是的確在各國國會中都是有的!要討論的只是台灣現在國會要改要擴的範圍以及刑責是不是太大了呢?
但因為各國制度都不同,所以真的非專業法學人士很難判定…甚致可以套用經濟學的說法:
「十位經濟學家對經濟有十一種不同的說法」…一樣的…「十位法學專家也會對這個立院職權有十一種不同的說法…而且可能超過十一種。」。
例如非學法非學政治的狼就很不能理解,為何各國國會都有聽證權與調查權呢?這不是搶了司法院的職權嗎?為何要這樣疊床架屋呢?
如果國會認為有疑慮的案子,不能就直接移請司法院調查嗎?由司法院來執行國會有疑慮的聽證權與調查權,還有藐視國會調查罪,不就明正言順了?
不能由司法院來執行的理由是什麼?
是司法院人力不夠?又或者是「一直以來的三權分立中的司法院都只是執政黨的傀儡呢?」
扯得有點離題目了!各國國會政黨比例如何呢?
英美是比較奇怪,各有二個國會:參議院及眾議院,上議院及下議院,台灣和韓國的政體是比較接近的;為何要二個國會…哈哈…考倒狼了。
而且英國和美國幾乎就是兩黨在惡鬥,和台灣之前類似。
美國就是民主黨和共和黨,還有幾位無黨籍;可以說完全沒有第三黨的生存空間。
英國是除了工黨和保守黨外(居絕大多數),至少還有七個以上的政黨有席次。
德國國會共 734 席,最大黨社會民主黨只有 207 票,所以和第四與第五大黨組成超過半數共 417 席的聯合執政政府。
日本國會一樣有絕大多數的二大政黨,但有席次的共有八個政黨,其中還有一個是共產黨(10席)。
韓國國會也是有絕大多數的二大政黨,但有席認的共有六個政黨。
各國的不同還有就是總統制與內閣制…最大的不同就是總統制由總統來組閣,但是內閣制則由國會「最大的聯盟」來組閣(如現今德國)。
由國會組閣的總理當然是對國會負責,而由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當然是對總統負責…到底那一種制度好?這又是一個大難題了…
再回到臭文一開始的問題…
狼應該無法給下一代任何這種政治支持上的任何建議,但會給自已一個良心的建議,那就是改良了老爸「要培養在野勢力」這句話,而變成是:
「要當永遠的在野黨!」
但是狼的永遠在野黨是有條件限制的,那就是「排除了現今不思改革的國民黨」;俺不敢說「永遠不支持國民黨」,但至少現今的國民黨讓俺看不到任何可以支持他的地方。
所以狼衷心希望台灣現在的「民眾黨」以及「時代力量」可以掘起,讓台灣朝「聯合政府」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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