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億與小三
☝:都沒有!
🐺:昨天道聽狼說講了台灣遺產與贈與稅法被判部份違憲,大法官說需在二年內修法完成;而這問題的最大所在就是:
❰ 死前2年內贈與法定繼承人的財產,會被「視同」遺產,計算遺產稅的時候,要加回來計。若贈與對象是配偶,連贈與稅都可以不用繳;而拿到多數財產的配偶透過拋棄繼承的方式將遺產稅轉移給其他人,確實有侵害人民財產的問題 ❱
而其元配真的就是使用這一招…在男主角死前一年把幾乎所有的財產先贈與自已(妻子免稅),只留下「一些」,然後放棄繼承這「一些」,讓小三繼承這「一些」,結果要付出比這「一些」更多的稅。
狼也提出自已粗略的想法是:以此案為例,死前一年將3億多贈與妻子,應該是先扣掉每年免稅的 244 萬後的金額除以2(因為夫妻財產理應一人一半)的金額免稅,其他就該扣贈與稅,也就是當時男主角死前一年贈與妻子的3億多,應該有 1.5億要被徵贈與稅。
晚餐時和母狼聊起了這個案例…說了一句:「女人的心真狠啊!」
結果就被母狼給凸了…但母狼說的也對…
她說:「只憑新聞報導又不知真相,說不定這位小三在男主生前就拿了好幾個億了啊!」
這的確也是有可能的!我們只看到這個案例在男主生病將3億餘贈與妻子的隔年就死了,結果產生了這個稅法上的漏洞,但是故事並非在這不到二年間開始與結束的…
我們不知道在這二年之前,男主給了小三多少…說不定也是好幾個億,所以才讓元配氣不過使出這一招。
所以我們只能和大法官一樣,說這個稅法有問題,應該儘快俢法!但是對於這個故事中的人…到底誰對誰錯是無憑無據去判斷的…元配和小三的恩恩怨怨是最難解的。
小三可能已經拿走幾個億了…但也可能都沒拿到…誰知道?
這故事還告訴我們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預立遺囑」的必要性;如果有遣囑的話,就可以知道當事人生前的意願到底是如何。
說著說著…換母狼質疑了…
她瞪著狼說:「我們家有這個問題嗎?」
哈哈…當然沒有!三億和小三都沒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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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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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風慢跑 24-1031/7/1540/11995.5
🐺:今天本來還糾結颱風來了要不要跑…因為狼脾氣很倔強到有一點點亞斯伯格…
原先就預計周四晨跑的,很不想改變計劃,而且已經半個月沒跑了!最後決定衝了。
很幸運的出去跑的這一個小時竟然就躲過大雨而只有細雨了,不過風真的很大; 颱風跑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被奇奇怪怪被風吹來的東西給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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