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事件
☝:人心啊人心…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說某林姓男子在沖繩旅遊時遺失手機並在當地報案,回國二年後心血來潮以軟體手機定位發現竟然出現在台灣蘆洲某通訊行內,於是上門理論,但通訊行拿出合法的讓渡書表明已當零件機賣出,於是林男報警。
而警方初步認定通訊行並無違法情事,為何有合法的讓渡書?這到底怎麼回事!
原來某位也到日本旅遊的嚴男,在沖繩拾獲此手機後竟然帶回台灣的三重分局,然後經過六個月的招領無人認領之後,警方通知嚴男領回並取得所有權…於是嚴男就把這手機賣給通訊行。
網路上罵林男的人有…說為何二年後才找手機?但這也和警局有相關連了…因為警局拿到這手機招領時「是否關機」?如果關機的話,林男當然無法手機定位知道在警局。
所以警局若「為民服務」的話,理論上收到拾獲的手機後應該要「開機」,甚致幫忙「充電」,以利民眾透過手機定位而尋回…這可以有個收費配套,酌收個充電手續費,現在大部份都是用 USB type-C 充電了,理論上可行。
而這個事件中有最大「犯罪嫌疑」的人就是嚴男了!
這位嚴男在日本拾獲手機,故意拿到台灣警局報案招領,這很明顯的意圖就是要「侵佔」,對吧!在沖繩拾獲,當然就是交給當地警局…
拿回台灣給三重警局,很明顯的就是意欲拖過六個月的招領期後據為已有…
這很奇怪…台灣法令竟然認定是合法的?為何在日本拾獲的東西,台灣警方要受理!
除非這位嚴男謊報拾獲地點在台灣…但就算嚴男謊報地點,誰也拿他沒輒,因為無法證明其謊報。
其實這是一個小案子,懸就懸在嚴男應該萬萬想不到失主竟然在台灣吧!他想說拿回台灣報案,就算日本人(因為在日本拾獲故認定可能是日本人的)也不會為了一台手機搭機來台吧!
這若以前包公辦案,嚴男絕對有罪;但現在可以鑽法律漏洞,導致無法可辦。
現代人不能沒手機,所以手機請務必要保管好!
而手機如何攜帶,也常常困擾著狼,看許多人放外套口袋(那夏天怎辦?)或是放褲子的後方口袋,狼都為其捏一把冷汗…狼若是這樣帶的話,大概年年換手機。
為了攜帶手機,狼已經買了不下十個所謂的手機袋,因為實在找不到一種非常適合跟著狼隨身上山徑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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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聽狼說 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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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Wolf
🐺:AI到底算不算藝術?真的很難分野了!
AI藝不藝術有爭論…但狼蠻自戀倒是無誤。
.🐺. #雷特的AI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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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風慢跑 26-0323/8/1668/12922.3
🐺:今天錶的衛星定位也好久…狼實在沒那耐性,沒定位完成就開跑了。令外對錶也慢慢熟悉了,踢球時的五分鐘守門計時也更精準了(對於定時功能的方便性用法)…
只是這錶不會BB叫,時間到了是不停的震動,這震久了…錶不知會不會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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